「致力於讓自己快樂並不自私。」
—《過得還不錯的一年:我的快樂生活提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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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5日在媽媽的書桌上拾起,一種期待自己更好的心情
過得還不錯的一年:我的快樂生活提案 The Happiness Project
作者:Gretchen Rubin
譯者:尤傳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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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今年最低潮的時候開始讀,希望成為一種指南,帶領我到較好的生活,只要較好就好了,因為我一直都是一個快樂的人,對任何事情都很樂觀積極,所以我需要這本書時,剛好是心情的谷底,那是今年的八月中,一路讀到九月中。
這本書說來沒什麼明確的心得,我相信每個人看的感覺都會不一樣,有人要學會放鬆或嚴謹、有人要學會友善或拒絕、有人要學會珍惜時間或浪費時間,這些東西一體兩面,看你缺什麼且想要成長什麼。一年十二個月,每一個月都有一個課題,逼迫自己去成長磨練,看看那些自己不曾檢視的問題,然後嘗試改變,期待有一天都過得更好,這樣就是快樂的生活了。
作者葛瑞琴在前言提到自己想要做快樂生活提案時,不免讓人覺得有點自我中心,更何況,她已經是社會裡相對優越的人了,有什麼好不快樂的呢!她有好的工作,相對而來的經濟能力,有好老公及兩個寶貝,身體健康,還住在紐約曼哈頓,這一切太完美了!這樣還說自己不快樂,這樣不就只是不知足而已嗎?
但開始看之後,我慢慢理解,快樂是一種追求的狀態,而且只有自己能夠追求,在別人眼中的「你應該快樂」根本不代表什麼,當自己真心的喜歡自己的生活、真正的享受,還有感受自己成長的快樂,所以作者做的都是很基本的事情,一些讓自己好好體會自己擁有的事物的事情,像是一月起的運動整潔活動,讓自己的身體心靈維持好的秩序;二月提醒自己要用愛對待身邊的人,自己才會感受到真正且直接的幸福;三月挑戰自己追求新目標,探索自己新的可能;四月期待一種好心情,不急不趕體會每一個當下。這些事情不難,但我們可能都沒有做好,還記得今年八月和我媽一起去上海旅行,但我卻仗著自己憂鬱的心情而一直發脾氣,想到自己都搖頭,我不也希望自己是帶來快樂的人嗎?
再來五月時提醒自己要做自己覺得開心好玩的事情,也要跳脫一下習慣的事物;六月要聯繫朋友表達自己的關心及愛,人際關係和快樂有很大的關係;七月要學習拿捏金錢,錢可以扮演什麼樣的調味;八月要感恩要知足,接受那不敢接受的事情及不順遂;九月告訴自己別勉強,有些事情你喜歡,有些事情別人說你喜歡也沒用。回想起來,突然覺得這些好像是我五月到九月的心情,傾聽自己的心,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,知足關心還有別強迫自己。
後面三個月像是一個總結,也是回到最基本的事情,多聽、多接受、多笑,最重要的事,好好的過每一天,如同這本書強調的「一天很長,一年卻很短」,每一個當下都是清楚而耀眼的,不然一回過頭,那都只是時間銀河中的其中的點點繁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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